央廣網成都1月5日消息《記者 昌思榮》近年來,隨著教育信息化的深入推進,一些中小學將平板電腦等移動學習終端應用於教育教學創新探索。
但個別地方、個別學校在推行『平板教學』過程中存在強制購買等問題,損害教育公平。
為此,四川省教育廳發出通知,進一步規范中小學『平板教學』。
明確不得以家長或家委會名義直接支付企業等方式變相強制學生購買、不得以教育信息化改革名義分班並取名。
此外,各地教育部門和學校嚴禁以信息化教學為名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平板電腦或教育APP,不得違規將其作為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向學生及家長收取任何費用;不得以家長或家委會名義直接支付企業等方式變相強制學生購買。
財力較好且具備信息化教學能力的地區,可由本級財政單列安排專項資金,統一免費為學生提供平板電腦和教育APP及相關教學資源服務。
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門要督促學校嚴格實施均衡編班,按照『班額、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則,均衡分配學生和配置教學師資,不得依據『是否購買平板電腦』分班,不得以教育信息化改革名義分班並取名。
通知要求,合理規范使用電子產品。
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教學和佈置作業不得依賴電子產品。
使用電子產品開展教學時長原則上不超過教學總時長的30%,原則上采用紙質作業,嚴禁學校統一使用『平板電腦』或電子產品佈置作業。
禁止使用未經備案的教育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