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相強制學生買"平板",清退款項不是終點。

又一起強制學生購買平板電腦的事件被曝光。

近日,有四川省廣安市群眾通過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臺反映,廣安鄰水實驗學校采取分班教學的方式,變相要求學生購買平板電腦,給學生家庭造成較重的經濟負擔。

國辦督查室收到群眾留言後,轉四川省政府核查辦理,四川省政府責成省教育廳和廣安市政府組織開展核查。

經查,群眾反映問題屬實。

自2015年以來,鄰水實驗學校分三個階段實施基於使用平板電腦的信息化教育,涉及學生13274人次,共收取平板電腦及軟件服務費2437.65萬元。

在『互聯網+』時代,致力於教育信息化建設,應當是大勢所趨。

令人遺憾的是,近年來各地屢屢曝出學校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平板電腦之類的事情。

此前,國務院大督查就發現,部分學校打著『自願』的幌子,通過設立『智慧班』『未來班』等方式巧立名目要求學生購買平板電腦及學習軟件,有的學校甚至為相關企業『搭臺唱戲』推介學習軟件,增加學生家庭經濟負擔,影響教育公平,社會影響惡劣。

如果是學校籌措資金,學生『享受』成果,即便引發爭議,也還隻屬於教學理念上的分歧,尚可以見仁見智。

但學校明明沒有能力卻『創造條件』,要求學生購買平板電腦,這樣的行為其實質是強行把推進教育信息化的費用攤派到學生頭上,讓教育變了味。

目前,鄰水實驗學校已向學生全額清退了違規收取的2437.65萬元,並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處理。

事情雖然暫時告一段落了,但反思不能就此停息。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從督查情況看,鄰水實驗學校在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廳通報同類問題、重申相關規定後依然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規,充分說明學校不重視規范教育收費,執行政策規定不嚴格、貫徹落實不到位,對違規行為心存僥幸,也暴露出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監督檢查不力,存在作風漂浮等問題。

該如何遏制學校頂風作案的『沖動』,值得引發深思。

數字化教學資源進校園,不僅采購要合乎規范,不能打著『自願』的名義行強制之實,是否需要全面落實『平板教學』,本身也值得商榷。

簡而言之,教育信息化建設隻是一種方向性的引領,並不意味著無條件跟從,互聯網技術的運用必須定位於輔佐服務教學的角色,各校需因地因時因人而宜。

也就是說,真正有助於教學的,那就應該盡可能緊跟潮流,否則便應當斟酌執行。

數字化教學資源進校園,監管不能缺位。

要想好經不被念歪,推進過程必須合乎規范,方能行穩致遠,清退款項和處理責任人絕不是終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