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成山
又見學校變相強制學生購買平板電腦違規收費!12月29日,教育部官網通報了山西省太原市21所學校以教育信息化為名采取與教學管理行為掛鉤等方式變相強制學生購買平板電腦及課程資源,共涉及5207名學生。
目前,33人被處分,清退違規收費2608.99萬元。
以教育信息化的名義,強制學生購買平板電腦,並根據是否購買平板電腦為依據對學生進行分班,這樣惡劣的事情近幾年來屢禁不止,公眾對其也是屢見不鮮。
就在前幾天,四川省廣安鄰水實驗學校被四川省政府核查辦理,信息顯示,自2015年以來,鄰水實驗學校分三個階段實施基於使用平板電腦的信息化教育,涉及學生13274人次,共收取平板電腦及軟件服務費2437.65萬元。
再往前追溯,今年7月,雲南普洱市思茅區第四中學要求14個智慧班的719名學生按照5800元/套標準購買平板電腦、配套設備及資源服務……河南、浙江、四川、廣東等地都有過類似的新聞,不勝枚舉,其收費數目之大,也讓人驚詫。
對此,相關部門及時核查,嚴肅處理,讓違規者付出了相應的代價,既是給學生和家長的交代,也是以儆效尤。
近年來,類似『變相強制學生購買平板電腦』的事件多發,也往往引發全民的關注,正是因為這關涉教育公平和學生的未來,更涉及教育信息化的發展。
從多起類似事件中,我們可以看到一些共性,而這些共性正是需要破解的難點所在。
一者,學校所謂的『自願』購買,都是強制推行。
不少學校將平板電腦與分班掛鉤,購買了平板電腦的學生就可以進入『智慧班』『電子書包班』『創新人才實驗班』等傳統意義上的重點班。
這正是家長和學生的憂慮所在,大概率也是學校的『買賣』所在。
不難想象,這樣赤裸裸『捆綁銷售』的方式會給學生和家長造成怎樣的影響。
再者,擁有了平板電腦,就能讓孩子實現更高質量的教學了嗎?顯然不是。
此前有新聞報道,『買平板時,老師說,包括上課內容、師生互動、課後作業,都會在平板上完成。
但是,三年過去,平板隻在公開課上使用過三次』更有甚者,剛剛買來的平板電腦質量又差、配置又老舊,轉眼就淪為了擺設。
這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學生和家長對平板教學以及『教育信息化』的抵觸。
由此觀之,教育部門三令五申,部分學校頂風作案,這與學校強勢的話語權、對教育信息化的誤解,以及平板電腦所帶來的利益有著絕大的關系。
要徹底改變這種困境,既需要相關部門及時『撥亂反正』,嚴懲不貸,對這類事件保持高壓態勢,也需要從根本上提升學校及相關教育者對『教育信息化』的理解。
著力破解這幾方面的問題,對教育以及教育信息化的發展顯然十分重要。
當然,我們也不能就此否認教育信息化。
長久來看,其對促進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實踐深度融合,促進育人方式轉變,發展更加公平更有質量的教育是有積極作用的。
特別是對農村等教育薄弱地區而言,更是有著現實意義。
無論教育信息化如何發展,它的兩端都依然是人,其作用也在於促進人的成長。
有教育專家指出,教育信息化應該是『教育管理、教學、評價和科研各領域全面深入地運用現代信息技術促進教育的運行和發展』,這是值得探索的,也值得相關教育部門為此付出更多的努力。
回到此次事件中,我們也清晰地看到,通報和懲戒不是終點而是起點,其最終目的都是為了學校更好地整改,以學生發展為本,以教書育人為準。
希望新的一年,學校變相強制學生購買平板電腦違規收費的事件不再出現。
《成山》
來源:光明網-時評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