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報訊 《通訊員 王曉丹 記者 江躍中》新購入的平板電腦丟失,小偷竟是自己舍友?男子吳某尋得工作後入住宿舍,眼見舍友購入平板電腦,瞬間賊心四起,一樁偷盜計劃湧上心頭,終因盜竊罪被判刑。
圖說:犯罪嫌疑人的搜索記錄 普陀區檢察院供圖《下同》
2023年1月31日,普陀公安分局接市民小李報警稱,其當天外出上班,平板電腦放在宿舍枕頭下方充電,當下班回家時,發現枕頭下的平板電腦被盜。
接報後,民警立即前往小李宿舍展開調查。
來到小李宿舍後,民警發現其舍友吳某緊張不安,呆坐在床上,不斷地大口抽著悶煙,和其他舍友關心電腦被盜一事,形成鮮明對比,加之宿舍內並沒有發現撬鎖痕跡,吳某反常的行為,引起了民警懷疑,於是民警把慌張的吳某叫至房間外進一步詢問,吳某眼見事情要暴露,承認了盜竊的事實。
經審查,吳某交代,1月30日晚上8時許,他正在床上閑刷著手機,這時小李走了過來,他看到小李懷中抱著平板電腦,羨慕之情暗流湧動,他盯著平板電腦觀察了許久,發現這個平板電腦非常新,心中不禁冒出了邪惡的想法:『平板這麼新肯定很貴,我要是把它偷來,轉賣就能賺一筆錢』罪惡的種子一旦發芽,其生長的勢頭便阻擋不住,這一晚,吳某心中一直盤算著如何實施他的偷盜計劃。
第二天一早,吳某起床後第一時間便伸出頭望向小李的床邊,『嘿,小李不在!』吳某開心壞了,他發現小李的平板電腦正放在枕頭下方充電,隨後他轉過頭望向宿舍內其他兩名室友,『睡得很熟,機會來了!』於是,吳某躡手躡腳地來到小李的床邊,悄悄將充電線拔掉,迅速把平板電腦從枕頭下偷走,裝進旁邊的包裝盒裡,『有了包裝盒更好賣!嘻嘻』
圖說:犯罪嫌疑人偷盜電腦後,在網上購買的刷機機器
偷盜成功後,吳某披上外套,想著立即出門轉賣掉。
剛到門口,吳某突然想到,平板電腦的密碼他不知道,這樣轉賣肯定賣不出去好價錢,於是吳某隻好先將平板電腦藏匿於樓道內水表間,自己果斷在網上下單破解器,下單後,吳某返回宿舍內,假裝無事發生。
當天下午3時許,坐在房間裡的吳某破解器沒等來,等來的是突然回家的小李,小李當即發現平板電腦被盜遂報警。
經價格鑒定,被盜的蘋果iPadPro11四代平板電腦價值人民幣5630元。
『我不該偷盜別人的物品,我現在很後悔』到案後,吳某流下了悔恨的淚水。
檢察官認為,犯罪嫌疑人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盜竊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23年5月8日,經普陀區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人吳某犯盜竊罪被判處拘役5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
檢察官提醒:防人之心不可無,即便是同住屋簷下,也不要將貴重物品放置在桌上、床上、床頭櫃等顯眼處,應將其放在帶鎖的抽屜櫃子中,加強防范,保護好私人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