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德斌
近日,一些消費者反映,新買的手機中仍有預裝App,但除基本功能外的均可卸載。
這意味著,手機預裝App實現了『非必要可卸載』。
《1月9日《工人日報》》
智能手機領域競爭一直很激烈,預裝App是手機廠商重要的收入來源之一,所以,很多智能手機預裝了大量App,嚴重擠占手機內存,導致手機性能下降,而如果用戶強行卸載,可能造成系統崩潰,手機變『磚頭』。
在這種帶有強制性的預裝模式下,手機廠商可以坐收大筆利潤,App開發商借機圈占大量用戶資源,卻剝奪了用戶的自由選擇權,影響用戶操作體驗感,也弱化了手機App市場競爭,不利於優勝劣汰。
因此,去年年底,工信部、國家網信辦發佈《關於進一步規范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預置行為的通告》,並於2023年1月1日起執行,規定『生產企業應確保移動智能終端中除基本功能軟件外的預置應用軟件均可卸載,並提供安全便捷的卸載方式供用戶選擇』。
在新規的約束下,廠商所發佈的手機和系統,都要確保合規化,不能再設置限制條件,妨礙用戶自由卸載軟件,並要為應用軟件提供安全卸載方式。
如今,手機進入預裝App『可卸載』時代,意味著舊有的收入模式被打破,廠商需要提質升級,走差異化競爭道路。
智能手機屬於可拓展設備,用戶通過自由安裝各種應用軟件,可以實現豐富的應用功能,滿足多樣化的使用需求。
在市場利益的刺激下,開發商也會不斷創新,推出更新的應用軟件,提供更強大更豐富的功能,從而持續提升智能手機的性能,為各行各業的發展提供技術支撐。
可見,舊有的強制預裝App模式,人為限制了市場競爭。
在新規實施後,App開發商得以擺脫手機生產廠商束縛,專心技術革新,為用戶開發更多更好的App,通過公平競爭角逐市場利益。
至於手機生產廠商,在新規實施後,強制預裝App的收入會縮水,這塊利潤『蛋糕』猶如『雞肋』,不再誘人,需要盡快革新模式,探索更具可持續發展、更有競爭優勢的模式。
智能手機是高技術領域,廠商應錨定未來,專註提升技術,實現差異化競爭,方能贏得未來的市場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