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早7時許,太湖縣劉畈鄉汪某報警稱,其6月15日晚從其汽車修理廠騎摩托車返回家中時,不慎將一部時值7000餘元的蘋果13手機丟失,手機內存有大量的客戶資料及多位車主車輛維修配件發貨清單,其當晚曾多次原路返回尋找未果。
了解大致情況後,民警根據汪某提供的有效信息,立即在轄區各警民議事廳群內發佈尋物啟事,並安排警力沿汪某當晚騎行路線走訪詢問,同時調取周邊視頻監控。
通過視頻倒追倒查發現,當晚10時24分,汪某在騎車經過劉畈村柏梓灣附近時,手機從其褲子口袋內掉落在馬路上,後被一位路過的老人撿走,由於深夜在此行走,民警斷定該老人極有可能為附近村民,隨後民警迅速開展走訪摸排,得知老人系潘某某。
正當民警趕往老人家途中時,老人的兒子打來電話告訴民警,清早聽到其父親說撿到了一部手機,因手機一直處於關機狀態,看不到手機內有關失主身份的任何信息,剛好其看到派出所民警在議事廳群內發佈的尋物啟事,便撥通了啟事上面民警的聯系方式。
隨後,民警陪同汪某一同趕到老人家中,對老人拾金不昧的高尚品德表示非常感謝。
汪某拿著失而復得的手機,激動的說:『我隻是抱著試一試的態度報的警,沒想到丟失的手機竟然這麼快、這麼順利的就被找回來了,人民警察真是好樣的!』。
《張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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