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逐 48 小時,我終於找回了丟失的手機……。

48 小時後,我終於解除了丟失模式。

追逐 48 小時,我終於找回了丟失的手機……。

5 月 16 日 19:30,我的 iPhone 遺落在深圳某網約車上。

當晚,在與司機協商無果、報警無果、定位丟失的前提下,我放棄了尋找。

5 月 17 日下午 16:00,手機定位更新,重燃希望的我火速返回深圳。

5 月 18 日晚上 21:00,我的手機成功尋回。

以下,我將結合個人的實際經歷,並在期間穿插相應的應對技巧,向大家分享一些「手機丟失後如何尋回」的經驗《當然,更多地適用於蘋果用戶》。

1⃣️經歷回顧

ROUND 1:緊急召回,搜查車內

5 月 16 日 19:15——20:00

5 月 16 日 19:15 分,於網約車內,我發送了手機丟失前最後一條微信。

19:30 分下車後,我立馬意識到手機不見,Apple Watch 的斷連狀態讓我確定手機不在附近路面與自己身上。

此時車輛正好通過前方路口的紅綠燈,我請隨行的朋友 A 打電話詢問司機、朋友 B 不間斷打我手機電話《手機不確定是否處於靜音狀態》。

司機表示雖然沒有看到手機,但願意立馬回到現場讓我們搜查車內《當時覺得司機是個善茬,沒有過度緊張》。

通過朋友的手機登錄 iCloud 後,我發現手機在不斷移動,行進方向與司機一致。

直到移動到某個街巷後,手機被關機,隨後定位信息消失。

間隔了將近 30 分鐘後,司機回到原來下車的地點,配合我們在車內尋找手機,但手機已不在車內。

初次通電話時司機表示沒有再次接單,可以立馬返回,且彼時路況不算擁堵,司機不太可能需要如此長時間折返,我們才開始懷疑司機的動機。

ROUND2:報警處理,無奈放棄

5 月 16 日 20:15——23:00

由於司機矢口否認,但我又有確鑿的理由表明手機有經過其手《確認在車上使用過手機、司機沒有再接單、手機的移動軌跡與車的行進方向大體一致、司機令人懷疑的折返時間等》,所以我果斷選擇了報警處理。

20:15,我來到最近的 A 派出所,警察打電話讓司機回 A 派出所配合調查《前後共計打了 3 次電話》,但司機不斷拖延時間。

臨近十點,我們請求一個兇一點的警察幫我們再次打電話催促,司機才在接近晚上 10 點的時候來到。

司機來到 A 派出所後,警察又讓我再尋找了一次,依舊沒有找到《說明給的臺階司機不願意下,鐵了心要剛到底了》。

隨後警察將我們支開,單獨對司機進行軟硬兼施的審問,司機最後也是沒有承認。

期間,警察調取了司機的行車記錄儀,發現行車記錄儀的數據全被清空了。

其中一位負責任的警察語重心長地對我們說,根據他的職業經驗,能夠基本鎖定手機與司機有關,但司機或許是職業慣犯,因此知道在這種情況下只要矢口否認,便沒有任何的辦法。

隨後,警察告訴我們這種情況下隻能走法律自訴的流程,隨後幫我們采集了司機的相關個人信息《姓名、住址、聯系方式等》,如果後續要走法律程序這些信息可以用得上。

警察便讓我們通過此事長個教訓,盡快忘記這件事情。

簡單地處理好心情後,我在朋友家寄宿一晚後,第二天便回到佛山。

回到家後,我用備用手機翻看著小紅書上類似的丟失經歷,大多都無果而終,內心沮喪無比,也不再報以任何的期望。

ROUND3:定位更新,火速回深

5 月 17 日 13:00-5 月 18 日 18:00

為了避免個人信息的泄露,我準備使用備用機對丟失的手機進行「數據抹除」。

但驚奇的是,我發現原本丟失的定位信息重新更新,且具體到某居民區某棟《彼時我以為手機關機/電話卡被拔出便不具備定位功能》,後來通過詢問蘋果客服才得知, Apple 設備在關機 / 拆卸電話卡的情況下仍然具備定位的功能。

突然更新的離線定位讓我重燃希望

重新獲取定位信息後,我急忙聯系 A 派出所,詢問定位信息與當天司機的采集信息是否重合,A 接線員回復當天采集信息的警察出差了,獲取信息需要一定的時間。

此外,A 接線員稱目前的手機定位點為 B 派出所的管轄區,因此轉接給了 B 派出所。

B 派出所稱需要本人前往才能協助出警,我回復可以立馬返回深圳,並立馬預定了當天回到深圳的高鐵。

在高鐵上,我時刻關注手機的定位信息,且隨時截屏。

手機的移動范圍很小,基本就在一棟居民樓附近,但高鐵途中定位信息又暫時消失。

來到 B 派出所後,被告知該情況不予立案,且定位會存有誤差,不宜消耗大量警力協同巡查,並建議我回到 A 派出所受理,因為 A 派出所對事件更為熟悉。

此時天色已晚,來回的奔波已然使我身心俱疲,我隻能找到一間靠近 B 派出所與手機定位居民區附近的酒店暫時休息。

來回折返令人疲憊

第二天早,定位尚未更新。

我再次打電話詢問 A 派出所司機個人信息查詢進展,答復為還沒有找到。

隨後我又撥打了網約車平臺的客服電話,其表示在沒有警察允許的情況下無法提供司機的相關信息。

在此情況下,我自己一個人來到了最後的定位信息處,定位所在地是人流量較大的城中村居民區。

為了找回手機,我被迫成為 e 人,進入定位周邊的一家餐飲店《定位信息顯示司機來過這家店吃飯》,並詢問店長是否認識出租車司機 X 師傅《訂單上會顯示司機的姓氏》,稱 X 師傅推薦我來你們店吃東西。

店長雖然有點詫異,但他的回答令我驚喜——他經常來我這吃。

定位處附近

離開居民區後,我準備前往 A 派出所確認定位信息的匹配程度。

此時定位更新,變為某辦公樓 5 層,我懷疑司機準備去變賣我的手機。

通過高德地圖,我發現定位的樓層確實有 2 家與手機相關的店鋪《手機維修、手機零部件批發》。

在我糾結是否應該打電話過去時,手機定位又開始移動,且回到了原先的居民區。

於是我馬上打電話給查詢到的店鋪,答復都是沒有發生我所陳述的事件。

回到 A 派出所,我拿到了當天負責采集信息的警察的聯系方式。

警察表示這屬於司機的個人信息,不予告知。

我表示我可以不用知道司機的信息,我隻需要我提供定位信息,然後交由警察判斷是否重合度高即可。

1 小時後,警察回電,表示定位信息確實吻合。

我欣喜若狂,感覺希望正熊熊燃起。

並詢問警察能否提供相應的幫助。

答復是,即便是知道了是司機拿的,也有具體的定位信息,也無能為力。

「只要司機一口咬定不是,你就沒有辦法。

」「就算是他拿的,那也是法院判定的事情,需要你去打官司。

」心裡湧起一種,剛發芽的種子被立馬踐踏的挫敗感,隨後丟臉地在 A 派出所流下了眼淚。

ROUND4: 多方施壓,尋求面談

5 月 18 日 19:00 – 21:00

我再次打電話給警察,退而求其次地詢問是否可以幫忙聯系司機,尋求一個面談的機會。

頭兩次詢問,警察均表示司機以正在接單為理由拒絕前往,我請求警察態度稍微強硬,適當施壓,警察表示沒有這個權限,司機願不願意來全在於他自己的意願。

一籌莫展之下,想起先前一位積極負責的警察所提供的「施壓法」,我決定做最後一搏,最終的目的是獲得與司機面談的機會。

司機的上級管理單位為網約車平臺,網約車平臺的上級管理單位為交管委。

首先,我打通了深圳市交管委的電話,交代事實後希望其向該網約車平臺施壓。

隨後,我又聯系了網約車平臺,請求派出所的另外一位警察協助確認事實信息,網約車平臺表示可以暫時暫停該司機的接單業務。

瘋狂打 call 的一個晚上

隨後,我再次打電話給警察,希望其以警察的身份再次施壓。

最後,我編輯了一條尋求和解的短信給司機,大致內容為:丟失模式下的 iPhone 於其而言沒有過多價值,手機關機下亦有定位,我會竭盡全力追回手機,即便法院起訴也在所不惜,如果能尋求和解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對雙方而言都無疑是最好地選擇。

10min 後,我打電話給司機,司機終於肯接電話。

ROUND5:單刀赴會,失而復得

5 月 18 日 21:00-22:00

司機接電話後,表示其也是受害者:乘客在拿到我的手機後轉手以 2000 元賣給了他,他不清楚這個手機用不了。

我以共同受害者的身份安慰司機,共同謾罵「薛定諤的乘客」。

協商後,司機表示希望我支付 2500 元用以贖回手機《2000 以彌補他被騙,500 元為路費》。

我假裝討價還價,試圖獲取其信任,把價格壓為 2100,司機表示同意。

同時我放出假消息,說還好現在聯系上司機,我馬上聯系律師事務所取消我本人的業務受理《釋放我可以為了手機向法院起訴的信號》。

我請求在派出所外面進行面談,司機表示拒絕,並指定了一個已經結束營業的書店面見,我先答應了。

此時已經夜晚九點,為了確保自己的人生安全,我先詢問了派出所 A 能否派出一名警察協同前往,但無奈案件過多,警力不足。

我去到所在書店附近,見燈光過於昏暗,不太敢直接前往,和司機說自己在丟失手機的情況下無法登陸微信轉賬,隻能去銀行進行轉賬,司機推脫後還是同意了。

銀行燈光充足、有攝像頭、且人流量尚可,我遂後前往。

與司機見面後,我表示突然想到可以添加我母親的微信直接轉賬,這樣更加省事。

我與母親提前聯系好,稱一開始不要直接轉,要和司機討價還價,揣測下司機的態度是強硬還是也怕事。

待母親與四季討價還價時,我使用備用機打電話聯系一位法學研究生同學《已提前溝通,令其擔任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並稱是律師打來的電話。

此後,我與該同學一唱一和地唱雙簧,表示邀請司機一同組成「受害者同盟」起訴拿手機的乘客,共同維護彼此的權益。

司機以還要接單為由,接受了母親 1000 元的討價還價,遂後離場。

臨走前,我與司機說,後續可能需要司機一起配合去到法院進行案件的審理工作,我有全程的錄音憑證,證據確鑿,那個乘客一定可以「吃不了兜著走」。

15 分鐘後,司機退回 800 元給我母親,稱隻需要 200 元的路費即可,並希望其說服我不要走法院程序,還彼此一個安寧的生活。

司機認慫後歸還 800 元,剩餘 200 元作為車費

2⃣️經驗分享

確認手機遺失的位置

1. 回憶是否有在出租車上使用過手機

2. 環顧周邊路面,避免下車時不小心滑落

3. 最安全的地方也許最容易忽視——說不定就在你自己身上——可以使用 Apple Watch 等需要與手機建立連接的設備加以佐證

4. 如果……你有驚人的短跑能力,或者你隨同的夥伴恰好是國家二級運動健將

5. 先打司機電話,再打丟失手機的電話——通過與司機的手機通話傾聽是否有手機的聲音,也能防止別有用心的司機故意靜音。

如果不確定手機是否靜音,可以提前開啟丟失模式,開啟丟失模式下的播放聲音。

如果有條件,初次的通話可以錄音留存,如果有錄制到手機的鈴聲可以作為手機存在的直接證據。

想擁有同款朋友的朋友

與司機主動聯系

1. 用「肯定的態度」說明手機在車上而非「疑似在車上」——「剛剛下車的時候眼看手機落在你車上了,沒來得及和你說」「看到手機的定位剛剛跟隨你的車移動了,麻煩司機折返一下」

2. 可以提及願意支付適量的辛苦費

3. 請求司機返回,歸還手機,萬分感謝

通過定位功能確定手機動態

1. 登錄 iCloud《隻需賬號密碼》,獲得實時定位——如果是單獨出行,無朋友協助,可以去附近的網吧、打印店、蘋果經銷店請求電腦協助 2. 錄屏 iCloud 上手機的定位信息,後期可以與車輛的運行軌跡相匹配:軌跡不重合,可能遺失在其它地方了;軌跡重合,證明在司機的車上,此時需要判斷兩種情況:定位信息停止點是司機的臨時藏匿點,還是下一任乘客的下車點?這個信息可以和後續的平臺客服進行核實 3. 立馬將手機調整為丟失模式,並設置好丟失模式下的鎖屏留言

丟失模式

報警能起到什麼作用?

事件的性質判定:是否準予立案?

我在查閱了一些資料和參考他人經驗後,目前比較常見的情況有兩種:

1. 如果是司機拿了,不構成「盜竊罪」,警察不予立案,一般而言態度不會太過積極。

司機拒不歸還,則構成非法侵占他人財物罪,屬於自訴案件,由法院受理。

2. 如果是乘客拿了,構成「盜竊罪」,警察視手機的金額酌情立案,態度會相對積極

通過警察的身份促使懷疑對象前往派出所

在程序層面,不構成「偷竊」的前提下,派出所沒有權限強行要求可疑對象前往派出所接受調查。

但遇上稍微積極一些的警察,會幫助你利用自己的職業威信倒逼懷疑對象前往,當然這個很看警察施壓的態度是否強硬。

利用職業經驗問詢懷疑對象• 先軟:即給司機以臺階下,希望以較為溫和的方式處理好事件。

如:是不是剛剛沒有仔細找?是不是人家沒有給辛苦費你不樂意了? • 後硬:如果給的臺階下不去,警察會使用強硬的方式。

即:罪刑的裁定標準、定位信息一直都在、可以向法院起訴你等等。

獲取懷疑對象的相關信息• 平臺可以提供行車記錄儀《這個很重要,但一般而言,敢拿你手機的司機,行車記錄儀肯定都是做了手腳的》、行車軌跡等信息,但需要警察的授權 • 幫忙采集懷疑對象的個人信息,方便法院的自訴程序 • 部分公共場所的監控信息調取,也要經過警察的背書許可

警察上述作用的發揮,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警察自身的職業熱情以及你對警察施加的個人壓力。

畢竟,大部分民警所積壓的案件都比較多,他們更多地是希望你能夠盡早放棄。

因此這裡補充一下,如何更好地發揮警察的作用。

找一個看起來「積極」的警察

進入派出所前可以先觀察各警察的工作習慣,遇到一些辦事積極的警察,對你找回手機的幫助很大。

《事實上我在當天遇到的第一位警察態度較為消極,但隨後遇到的警察態度積極,可惜事件的受理警察隻能是你報案時第一個接待的》

表明自己找回手機的決心

• 表示手機對你而言很重要,不是金錢可以衡量的價值《機密文件?重要的個人信息?具有紀念價值的未備份的內容?》 • 有基於此,你可以多次來派出所尋求幫助,直至手機完全沒有希望找回為止。

iPhone 的離線定位信息

如果是異地丟失手機,在時間允許的情況下,可以再多等個 1-2 天,如果在此期間確定沒有任何的線索了《定位信息沒有更新、行車記錄儀無法調到、懷疑對象拒絕溝通等》,再放棄也不遲。

1. 確保「查找我的 iPhone」是打開的

2. 獲取離線定位:「查找」網絡功能是否打開

• iOS 15 以上的系統即具備此功能,如果沒有自己手動關閉,默認是打開的。

• 其原理為,被關機手機周圍若有其他打開此功能的 iPhone,即可以互相提供丟失手機的離線定位,周圍的 iPhone 越多,定位越精確。

設置 > 頭像 > 查找 > 查找我的 iPhone

掌握定位,會協助出警幫助尋找嗎?

很遺憾,一般來說是不會的。

在「個人遺失」的事件性質下,你遺失的手機不構成案件,不予出警• 警察能提供的幫助就是幫助你們獲得和解的機會。

若構成盜竊案,警察需要確鑿的證據與確鑿的定位信息• 確鑿的證據:指有監控拍攝到你的手機被某人拿了、親口承認了等。

• 確鑿的定位信息:鎖定到人後,能獲取到嫌疑人具體的住所。

要讓懷疑對象感受到你的魄力與施加的壓力

揣測一下,一個拿了你的手機,在多方交涉後依舊矢口否認不予歸還的人,其願意這麼做的動力一定是大於他的阻力。

從動力的角度而言,大概率是為了錢財。

將手機刷機二次售賣得利《在深圳華強北已經形成完整的產業鏈》、將手機拆卸為零部件販賣《雖收益一般,但風險最小》、要挾失主獲得一筆酬勞。

從阻力的角度而言,大概率是認為只要他「矢口否認」,連警察也拿他沒有太多辦法;只要手機關機、拔卡就沒有定位信息,他就可以逃之夭夭《非職業慣犯可能不太清楚離線定位功能》;如果你要向法院起訴需要大量的開銷,量你也不會做這麼得不償失的事情,隻會灰心放棄不再追究。

因此,如何去削弱/迎合他的動力,再輔之以一定的阻力成為關鍵。

削弱/迎合動力

• 表示自己開啟丟失模式、雙重驗證,刷機成功的概率微乎其微。

且自己後續不會點擊任何獲取 Apple ID 密碼的釣魚信息並不定期更新 Apple ID 密碼。

• 表示如果接受協商,獲得的「酬勞」遠比拆卸零部件的收益要大。

施加壓力

個人魄力:手機於本人而言十分重要《機密信息?未備份的具有重大紀念價值的信息等》,自己會不惜一切代價尋回手機,不會善罷甘休。

警方壓力:請求一個負責任的、態度強硬的警察打電話施壓。

稱只要失主不放棄尋找,派出所會一直配合,屆時可能需要不定期來派出所。

平臺《工作單位》施壓:在警方協同的前提下,向平臺陳述事實信息,請求暫時暫停司機的相關業務,讓其感受到謀生手段受到威脅。

上級部門施壓:在平臺配合度不高的前提下,可以尋求上級主管部門的協助。

例如,網約車平臺是受交管委管理的《快遞等業務也是》;化妝品醫藥品是受藥監局管理的…… •社交關系施壓:在獲取具體的片區位置後,可以在居委會等允許的前提下張貼尋物啟事《小紅書上的案例》

與懷疑/確證對象最終面談

1.條件允許的情況下,要做好錄音工作。

2. 作為敲詐勒索、非法侵占他人財務罪的憑證,一方面作為協商籌碼起到威懾作用,另一方面若願意走法律途徑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3.欲擒故縱:先表示價格好商量,確保其願意與你見面

4.一定要確保自己的安全,最好多人協同前往,面談的地點要人流量大

最後的感想

可供參考的思維導圖

實際上,這次手機能夠找回,有一部分勇氣、毅力的成分,也有一部分運氣的成分在。

對於大部分丟失的手機而言,最後的命運都是進入華強北某手機商進行刷機,此時即便你有再精確的定位也無濟於事,一旦經過二手交易,事件的復雜程度攀升。

如果你的手機不幸被職業慣犯給偷了,基本上就是兇多吉少了,好在我這次的主人公司機同志還是有「稍顯稚嫩」的屬性在。

因此,手機被竊後,我希望還是盡可能做好「無法追回」的心態建設,並給自己預留3天的備戰時間,一旦超過這個期限還沒有任何的頭緒,那就隻能讓自己長個教訓了。

當然,如果你有時間、精力、金錢走法律的程序,你前期尋找所付出的努力不會白白消耗,記得做好證據的存留工作即可!

文末,想分享一些,如果實在找不回手機,要如何「善後」的提示:

1. 掛失電話卡《防止扒電話卡詐騙》

2. 遠程抹除 iPhone 所有數據《防止個人隱私泄露》

3. 開啟雙層驗證模式《防止 Apple Pay 盜刷、增加刷機難度》

4. 不要輕信後續任何的釣魚信息《本質上都是為了騙取你的 Apple ID 密碼刷機》

設置 > 頭像 > 密碼與安全性

其實,相較於手機遺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大家想迫切找回手機的動力更多來自於:斷連狀態下失序生活的恐懼不安、那些留存在手機裡沒來得及備份的珍貴紀念、擁有確鑿的定位與確鑿的對象卻依舊無能為力的失落。

因為感受過上述的三種狀態,希望各位夥伴千萬不要使用到我的經驗貼。

當然,如果你確實不小心「馬大哈」了一次,那就衷心地希望我的經驗分享能給你帶來一點技術性的幫助與情感上的鼓勵,以及,這段獨一無二的尋找經歷,能給你帶來一篇新的經驗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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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oungYang羊

責編:Micro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