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手機模型變『上交神器』須監管前移
外觀和真手機幾乎一樣,按一下甚至屏幕還能亮……一種價格低廉的仿真模型手機,正在學生群體中流行開來。
而孩子買它的目的,是為了在學校和家裡上交手機時瞞天過海,把真手機留在手裡偷玩。
記者調查發現,網店賣家早就知道孩子購買模型機的目的,甚至在宣傳時還會強調『上交專用』。
如此坑害孩子的行為,平臺該管管了。
《6月1日北京日報客戶端》
網購的模型機無論是屏幕、按鍵、攝像頭,還是底部的充電口、麥克風等細節,都和真機類似。
如果不是同時對比,對於不太熟悉手機的家長和老師來說,很難發現是模型機。
學生購買模型機,無非是想在學校和家裡收手機時,避免上交真機,難怪被稱為『上交神器』。
部分網店明知學生買來用作『頂包』,還堂而皇之地售賣,著實讓人感到憤慨。
從媒體調查看,模型機售價大多在10塊錢到50塊錢之間。
當然價格越高,仿真程度越高,也就越能瞞住老師和家長。
而且,幾乎每一家模型機網店,都會標註『上交用』『上交神器』這幾個字,店鋪裡的宣傳圖也會強調『可上交』『上交必選』。
對學生來說,盡管『上交神器』可以瞞住老師和家長,但沉迷手機、耽誤學習,吃虧的還是學生自己。
對商家來說,網售手機模型本身並不違法,但幫助他人造假則涉嫌違法。
根據廣告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恪守社會公德、誠信經營。
商家明知學生買來欺騙老師和家長,還在宣傳過程中以此作為銷售噱頭,提供相應的服務,涉嫌違法。
這種行為不利於誠信社會的建設,更不利於學生良好思想品德的養成。
同時,『上交神器』的出現也給不法分子帶來可乘之機。
正如律師表示,如果商家明知買家購買後會實施違法行為卻仍然售賣,就屬於客觀上促進他人犯罪。
幫助行為與正犯行為及其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賣家就可能構成幫助犯。
此外,如果賣家在未經獲得授權的情況下擅自制造銷售模型機,還可能涉嫌構成對權利人外觀設計或商標權的侵權。
顯然,手機模型變『上交神器』,不僅涉及到個人誠信、社會公德問題,還可能觸犯相關法律。
這就要求,平臺必須落實主體責任,實現監管前移。
加強對平臺內經營者的資質審核和過程監督,發現有違規商品以及侵權等行為,及時采取屏蔽、斷開鏈接、終止交易等必要措施。
同時,注意提醒消費者,在購買手機等產品時,應當選擇正規的商家。
在涉及未成年人消費問題上,監管部門『有形之手』也應伸得長些,對『上交神器』之類的商品,做到監管前置,保持『時刻在線』,一旦出現苗頭性問題,主動出擊,將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
老師和家長更應加強對孩子的教育管理,而不是一味譴責商家。
《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