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經過:
貴州一學校學校規定不能帶手機上學,但是有學生帶了手機,首先就違反了校規還在半夜玩手機之後被班主任發現,然後跟家長協商了之後選擇了把手機泡水的處置,這裡作為家長的話都贊同這個做法,畢竟學生去學校是讀書不是為了玩手機,自己辛苦賺錢就是為了讓他讀書,手機的錢能有他前途重要嗎?班主任也是一個負責任的班主任,不然何半夜去抓學生玩手機?舒舒服服的睡覺不好嗎?辦法雖然偏激但是有效。
反對者大多是旁觀者、網友、認為:
一部手機幾千塊,故意損壞個人財產,就不能換一種方式嗎?比如收起來,放假再還不行嗎?
還有的說老師是不心疼錢,不是自己花錢買的手機,隨意處置。
讓你教書育人,沒讓你破壞別人財物。
班主任也不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你可以沒收後,讓家長來領取但不可以肆意妄為,原價賠償。
部分家長真不知道好歹:
我想這事發生百分之99不會要孩子老師賠償,這樣的老師難遇,難道你辛苦賺錢讓孩子去學校不是要得到好的教育?是為了讓他去學校玩手機的嗎?
別說讓老師賠償都要感謝老師,老師何苦大半夜的去抓學生玩手機?舒舒服服的睡覺拿工資不好嗎?又不是自家孩子,守著自己一畝三分多好啊,何苦給自己找麻煩。
叛逆的孩子時期隻會怕班主任:
叛逆的時候基本上班主任是唯一怕的人,如果是家長不給手機孩子他能翻天,但是你看視頻哪個不是乖乖的把自己的手機丟進水裡,有如此負責任的班主任,學生知福,家長知恩,手機毀了多少娃兒,你一個成年人都忍不住上廁所不拿手機,你讓一個孩子控制?
還在心疼自己的手機,既然如此你還讓他讀什麼書?直接在家玩手機不好啊,還省下學費辦法雖然偏激但是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