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者:雲升娛樂
蘋果手機創始人是史蒂夫·喬佈斯,1955年2月24日生於美國加利福尼亞州舊金山,美國發明家、企業家、美國蘋果公司聯合創辦人。
1976年4月1日,喬佈斯簽署了一份合同,決定成立一家電腦公司。
1977年4月,喬佈斯在美國第一次計算機展覽會展示了蘋果Ⅱ號樣機。
1997年蘋果推出iMac,創新的外殼顏色透明設計使得產品大賣,並讓蘋果度過財政危機。
2007年,史蒂夫·喬佈斯在Mac World上發佈了iPhone與iPod touch。
2008年7月11日,蘋果公司推出3G iPhone。
2009年,6月25日推出新款iPhone,命名為iPhone 3GS,S代表speed,iPhone 3GS是歷代iPhone中性能最好的一款,其運行速度是前兩代iPhone的兩倍多,並且加入了指南針、攝像等功能。
2011年,10月5日推出iphone4s。
2011年8月24日,史蒂夫·喬佈斯向蘋果董事會提交辭職申請。
喬佈斯被認為是計算機業界與娛樂業界的標志性人物,他經歷了蘋果公司幾十年的起落與興衰,先後領導和推出了麥金塔計算機《Macintosh》、iMac、iPod、iPhone、iPad等風靡全球的電子產品,深刻地改變了現代通訊、娛樂、生活方式。
喬佈斯同時也是前Pixar動畫公司的董事長及行政總裁。